为加强我院药品管理,结合医院实际,经党政工联席会议研究决定,对我院药品管理制度进行以下修改:
一、杜绝经医院同意由中药房调换所有品种,包括省中医研究院品种,我院内部制剂品种等。
二、中、西药房盘点:1、盘亏金额由该药房100%赔付;2、盘盈金额50%返还该药房;3、药品报损按原规定执行即由药房负责人申请,监盘者对照实物核对无误签字,药械科主任把关签字报主管院长审批由财务科处理,报损药品由药械科主任回收销毁。4、麻醉药品报损按麻醉药品有关制度执行。
三、药品录入权的管理:1、2014年12月30日盘点后各中西药房取消药品录入权,需要药品录入的,按实际情况由药品会计具体实施。具体办法:药房会计提出申请,药械科主任把关,主管院长审批,药品会计负责实施。2、药房负责人私自录入药品,视金额大小处罚。
四、为加强药品管理,医院不定期组织人员对中西药房、药库、炮制、煎药等各个环节进行抽查,纳入当月绩效考核。
五、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施。
西峡县中医院
2014年12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