区域 | 起付线 | 补助比例(意外伤害减半补助) | |
乡级 | 200 | 医疗费用≤1000元部分,补偿比例70%;医疗费用>1000元部分,补偿比例90%。 | |
县级 | 700 | 医疗费用≤4000元部分,补偿比例50%,医疗费用>4000元部分,补偿比例70%。 | |
市级 | I类 | 1000 | 医疗费用≤4500元部分,补偿比例50%;医疗费用>4500元部分,补偿比例70%。 |
II类 | 1500 | 医疗费用≤4500元部分,补偿比例50%;医疗费用>4500元部分,补偿比例70%。 | |
省级 | I类 | 2000 | 医疗费用≤8000元部分,补偿比例45%;医疗费用>8000元部分,补偿比例65%。 |
II类 | 3000 | 医疗费用≤8000元部分,补偿比例45%;医疗费用>8000元部分,补偿比例65%。 | |
省外 | 3000 | 医疗费用≤8000元部分,补偿比例45%;医疗费用>8000元部分,补偿比例65%。 |
全县新农合和医保病人,到中医院住院治疗,可享受1、“先治病 后交费”。
2、城区外新农合病人起付线降低100元,报销比例提高5%。
3、城区内新农合病人起付线200元.
4、45个病种享受最高限价。
西峡县中医院